第六十三卦 水火既濟 坎卦 坎上離下(63)

此卦內卦離,外卦坎,既濟者合也,卦中缺妻財,以坎卦第三爻午火伏于本卦第三爻亥水之下,亥水是飛神午火是伏神,火絕在亥謂之伏神絕子飛爻也。
此卦水在火上,得濟蒸發而用,世應皆水兄弟爻相互比旺更得間爻申金父母之生扶,旺極也,但盛極防衰也。
易曰:既濟、既成之事也,占到此卦者表示名利雙收,氣運安泰隆盛之極必隱藏著傾衰之預兆,所以不能驕傲與怠慢,否則禍亂隨之而至。
彖曰:既濟、亨,小利貞初吉,終亂。
詩曰:金榜以上題姓名,不負當年苦用功,人逢此卦多吉慶,一切謀望大亨通。

既濟:表水火陰陽調和,一時平安和樂之象。主吉中帶凶之象。水火本相剋,因一時環境或人事所影響,而暫時相安無事,但終非常久之象,必有所沖剋而敗。
特性:物質豐盛,但精神易空虛,外華內虛之感,交際廣,知心少,心思細膩,多愁善感,喜寧靜的生活。
解釋:已經得到利益不可貪之無厭。
運勢:功名雙收。極盛既至,但須知物極必反,宜退守為吉,再進則凶。但得此卦者,皆有因一時順利而忘本,大意失荊州,終有人不和、心迷亂之象。
愛情:起初出雙人對,形影不離,久後反無情必散。
家運:生在富家之象,受祖上澤恩而不知珍惜者多,終而破運之兆。
胎孕:不安。
子女:初時幸福,長大後與雙親不和,慎之。
週轉:短期可成,長期無望。
買賣:中途變卦不利。故初時見好就收,莫貪心拖延,否則不利。
疾病:為心臟、腹部、腎臟等之疾病或老人疾病。有一時好轉,隨之病重,凶象也。
等人:已中途折回,不必再等。
尋人:若是常出走之人,小時自回,長大再出走,難尋。甚或不回。
失物:尋得又失。同事人見可去尋堆積處,或勿再尋。
旅行:宜近不宜遠,否則有災。
訟詞糾紛:有理變理虧,有虛驚,宜和解。
求事求職:濟急可,不宜良久。
考試實力有,但需視考期之日吉凶而定,小吉。
改行不宜。開業者最好慎重考慮,因此卦象好景不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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