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二卦 雷山小過 離卦 震上艮下(37)

此卦內卦艮,外卦震,小過者過也。乃兌宮第七卦名遊魂卦,卦中缺妻財子孫以兌卦卯木妻財伏于本卦第二爻午火之下,午火是飛神卯木是伏神,木生火謂之伏去生飛名為泄氣, 以兌卦第四爻亥水子孫伏于本卦第四爻午火之下,午火是飛神亥水是伏神,水剋火謂之伏剋飛神為出暴。
易曰:小過者,小者過也。卦體中實而外虛,有飛鳥之象焉。飛鳥之嘴在下,故其遺留之音,不宜向上而向下。以其向上鳴則逆,向下鳴始順也。
彖曰:小過,亨利真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若能隨分自守為其所當為,守正而小過丹,乃有亨理。

小過:表有志難伸、龍困淺灘,像犯了一個小的過錯般,而被處罰。主凶象。事事小有不順,有被打壓的跡象,最忌衝動犯上,必因此而埋下禍端。需沈潛、忍耐一段時間才能再有發揮的機運。
特性:謙虛,敬業,主動,積極,反應快,律己巖,不斷吸收新知識,學習新事物。樂於助人,勇於認錯。
解釋:稍有過失。
運勢:行事不如意,宜謹守,與六親不和之象。又忠言逆耳犯上得罪人之事,反為害己之因,故凡諸事均有枝節、苦煩,不能達志耳。
愛情:擁有過,但自覺不相稱,已經不掛於心矣。
家運:常生口角,有離家去外地之象。此卦名小過,故有因過而須離鄉耳。
胎孕:須謝灶神方可得安順。
子女:骨肉無情,兄弟不和,多勞苦之象耳。
週轉:小有望,大難成。
買賈:小可,大不可。因過者必有錯也。
疾病:患手、足之患,審察之。病情雖有變惡之向,但治癒有望,不可掉以輕心。
等人:不來,否則會遲到。
尋人:只在原處逃避,當得見。如有債務之爭,別找也罷,恐有過失之錯。
失物:可能遺失在水邊,難現。
旅行:不利。
訟詞糾紛:爭端無益。宜和。
求事求職:無指望。
考試:不理想。
改行不宜。開業者宜再待時機,否則不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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