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八卦 水風井 震卦 坎上巽下(65)

此卦內卦巽,外卦坎,井者靜也,卦中缺兄弟子孫,以震卦第二爻寅木兄弟伏于本卦第二爻亥水之下,亥水是飛神寅木是伏神,水生木木長生在亥謂之飛來生伏得長生,以震卦第四爻午火子孫伏于本卦第四爻申金之下,申金是飛神午火是伏神,火剋金謂是伏剋飛神為出暴。
易曰:井者,水井也,水從穴出故有枯井生泉之象,乃一井久不汲,已經乾涸,不料重遭陰雨,泉從地出,主時來運轉也。

井:表小水之源,有格局小卻能過活之心態。主小吉象。井水雖不能種植、畜養,卻能養人度日,顯示心力之有限,不能做太大的計畫。也另表示視野沒有很寬廣,比較短視,保守心態重。
特性:積極,主動,創新,改革,反應快,口才佳,組織能力強,有領導才能,貴人多助,社會名譽佳。
解釋:井底之蛙。
運勢:缺乏衡力,因井為靜而不能移之物。故凡事已無法進取,不如守之泰然。
愛情:任其自然發展,但情況不怎麼好,有破裂之相。
家運:諸事宜心平氣和處理,守其井水,供來往人用,為守舊之義。諸事宜防有變。
胎孕:宜防有不成之兆。防產母有災,作福祈保可平安。
子女:兒女有順良之象,宜防血光。
週轉:無望。再待時另調。
買賣:尚可,但不可大作為。小交易有利。
疾病:腎、膀胱、尿道等生殖器官之疾。
等人:儘速再連絡,遲來。
尋人:東南或北方可尋。
失物:在室內,可尋,但難尋。
旅行:不宜。
訟詞糾紛:有三四人牽連。不動產之訟宜和解,有刑戮之象。慎之。
求事求職:安於本份,換新的工作也是小工作。
考試:尚可。
改行不利,守之尚可。開業者不宜,此卦有破損之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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